网瘾防治进班服学简报竞赛
一、活动宗旨:因科技快速发展、社会型态架构的转变,网络成瘾的问题逐渐成为大众生活的一个需要被关注的问题。因此鼓励学生透过专题导向学习的方式(Project-Based Learning),将透过设计网络成瘾方案并进班实作,再加以评析,借由发现问题、寻找相关问题资料与小组讨论方式使学生能觉察自身知能力不足之处,并精进相关知能且更了解网络成瘾的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借此使同学们能一同审视进班服学的成效,再以脑力激荡的方式找出其优点与可以改进的方式,最后透过简报竞赛展的方式呈现学习成果,并透过教师同侪之回馈修正精进成品。
二、主办单位:亚洲大学网络成瘾防治中心。
三、活动时程:
四、参赛资格:
- 凡修习「认知行为心理治疗之临床应用」、「认知行为与心理动力心理治疗专题」课程服务学习活动之学生皆可报名参加。
- 参赛者以团队形式参赛。
五、参赛规则:
- 作品内容:根据前往光复国中进班服学之情况提出对此进班服学的评析,请同学先介绍服务过程,并加以评析成效与反思,并呈现服学状况之纪录片3分钟 。
- 参赛者需签署作品授权书暨切结书,同意如经获选为入围作品(专题),将无偿授权「亚洲大学网络成瘾防治中心」就该作品不限时间、地域、次数,予以重制、公开展示、公开传输、改作及散布,并承诺对主办单位不行使着作人格权。
六、参赛作品格式:
- 呈现方式为简报和纪录片。
- 参赛作品须由参赛者自行创作且未公开发表,如曾经被公开展出或于其他比赛获奖,经查证属实主办单位将取消参赛资格。
七、评审办法:
依照评审评分择优选出两件优等作品。并将得奖名单公布于「亚洲大学网络成瘾防治中心」网页。
特邀评审:叶翠羽 临床心理师
八、评分规则:
(一)评分比例
-
团体组竞赛
- 方案成效35%
- 学习反思35%
- 简报与纪录片30%
- 参赛作品由主办单位依活动规则筛选,凡符合参赛标准之作品可进行竞赛。参赛者须尊重评审之决定,对评审结果不得异议。
- 依评分高低,选出两件优等作品。并将得奖名单公布「亚洲大学网络成瘾防治中心」网页。
九、奖项内容:
奖项 | 件数 | 奖金 |
第一名 | 1件 | 奖金新台币600元与奖状一只 |
第二名 | 1件 | 奖金新台币600元与奖状一只 |
十、参赛注意事项:
1. 为鼓励有创作兴趣的参加者多贡献佳作,每队(人)投稿数量不限,每队(人)择优限一件获奖。
2. 参选作品(含文字及图片)须为本人着作,限未经于任何公开比赛及媒体发表、得奖或出版者,且无发生侵害第三人着作权利之情事。内容如有抄袭、重制、侵权、诽谤、侵害他人隐私、妨碍社会正当风俗及公共秩序或违反中华民国相关法令规定等情形,将取消入围及得奖资格,并由投稿者负相关法律责任。
3. 为推广本活动效益与成果,参赛者应于竞赛前一并签署作品授权书暨切结书,同意如经获选为入围作品,将无偿授权「亚洲大学网络成瘾防治中心」就该作品不限时间、地域、次数,予以重制、公开展示、公开传输、改作及散布,并承诺对主办单位不行使着作人格权。
4. 参赛者应自行保留备份底稿或档案,参赛作品递交后概不退回。参赛作品经审核无违反本活动规则或相关法令,将用于网瘾防治课程使用及分享。
5. 参加本活动请确实填写个人资料(如姓名、移动电话、电子信箱等)以便得奖通知,资料使用均依中华民国「个人资料保护法」之规定为之。
6. 得奖作品之奖金一律以「汇款」方式核发,届时得奖者须提供设立于中华民国之受款帐号及缴交身分证影本,以利奖金核发作业。
7. 参加本活动者须接受本办法之各项规定,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主办单位得随时补充或修正,以活动网站最新公告为主;主办单位对于活动内容及奖项保有修改及最后解释之权利。
8. 各项奖项之奖金,依中华民国所得税法规定扣缴所得税(外国国籍者扣20%;中华民国国籍者扣10%),另涉及有关其他法令规定须先行扣缴者,则依其规定办理。
9. 凡参加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循上述各项规定;未尽事宜主办机关保留修改本活动办法之权益,并公布于本活动官方网站。